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通过加强协同监督、加强延伸监督、加强自身监督,有效提升监督工作规范化运行水平。
加强协同监督。实行“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推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联系包抓,细化“清单化+单元制”监督机制,进一步织密织细监督网络。紧盯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市审计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日常监督和干部队伍纪律作风等方面,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直插一线等方式,不间断开展日常监督,久久为功,持续推进,监督质效显著提升。
加强延伸监督。延伸监督“触角”,在“小微权力”监督上下功夫,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镇(办)纪(工)委“探头”和“前哨”作用,围绕“规范运行、全程公开、群众监督”等关键环节,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情况、各项惠民政策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责任追究,持续传导压力,形成规范用权的高压态势。
加强自身监督。持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征求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完善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签订廉洁承诺书、坚持每周总结工作情况和列工作计划等方式,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严管全覆盖,确保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情况。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引导教育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生活。
来源:山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詹小庆
审核: 张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