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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纪委监察委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09来源: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 [关闭]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国家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了解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和复杂案件。

(三)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四)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新闻报道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表彰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纪检监察系统制度建设规划和建议;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

(六)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县委巡察联络工作。

(七)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

(八)对全县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山阳县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纪委监委组织部、纪委监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下属单位1个:廉政教育中心;挂靠单位1个:县委巡察办。

二、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治监督,保障“两个维护”落实落细。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严明政治纪律、落实“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做到巡察工作定位“政治体检”、监督检查聚焦政治效果、审查调查先查政治纪律、案件审理突出政治视角,既查政治问题、责任问题,又查背后的腐败问题,推动政治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二)紧盯民生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成果。持续加大疫情防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力度,严厉惩治“蝇贪蚁腐”,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三)坚持抓早抓小,持续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8+8”日常监督,精准规范审慎问责,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坚持严肃审慎、精准规范问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纠正问责不力、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等问题,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四)坚持抓长抓常,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以“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落实“常态巡查、派驻督战、倒查问责、创优评差”四项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党组“部署、协调、督办、整改、问责和总结”等6个闭环责任链条,强化一线监督和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

(五)聚焦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纵深推进政治巡察,持续提升巡察质量,扎实做好问题整改,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充分彰显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六)坚持惩防并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国法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七)深化“三项改革”,全面释放改革治理效能。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扣“五责五化”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促进“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面落实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范派驻监督。

(八)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反腐铁军。加强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和作风建设,带头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大力弘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用严明的纪律保障决策执行、保障工作推进、保障工作落实。坚决清除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上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2

县纪委廉政教育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7人、县委巡察办编制14人),实有人员57人(其中行政40人、事业6、离退休11人、劳动管理公益岗位工勤人员11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编制车辆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20年正在逐步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拟于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表已公开。

七、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72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7.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增加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72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7.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增加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7.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增加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2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7.4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增加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7.46万元,较上年增加1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增加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7.46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101)共计676.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6.16万元,较上年增加68.66万元,增涨了15%,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的工资、财政预算的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支出150.3万元,较上年增加42.83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1199)共计51万元,较上年增加0元,原因是巡察数量未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7.4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96.33万元,较上年增加38.83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的工资、财政预算的社会保障缴费及科目调整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28.97万元,较上年增加70.47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16万元,较上年增涨2.16万元,原因是科目调整变化。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7.4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01)496.33万元,较上年增加20.83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的工资、财政预算的社会保障缴费及科目调整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28.97万元,较上年增加70.47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了转隶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科目调整变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3)2.16万元,较上年增加2.16万元,原因是科目调整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预算资金,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32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8.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简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外出;公务接待费3.86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了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政策规定,履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规模和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6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0.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车辆管理规定,减少公车运行次数和控制维修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0.3万元,较上年增加42.80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3个巡察组人员及部分派驻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此项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的支出项目。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山阳县纪委

山阳县监察委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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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版)山阳县纪委监察委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  8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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