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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09来源: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 [关闭]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国家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了解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和复杂案件。

(三)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四)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新闻报道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表彰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纪检监察系统制度建设规划和建议;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

(六)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县委巡察联络工作。

(七)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

(八)对全县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山阳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纪委监委组织部、纪委监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下属单位1个:廉政教育中心;挂靠单位1个:县委巡察办。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扣“五个必须”“七个重在”工作主线,忠诚履职、真抓实干,稳中求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山阳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加强政治监督,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一是突出政治监督重点。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和党员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方面12类问题,协助县委制定了《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实施意见》,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了作风问题责任落实、定期排查、整改落实、问题查处、长效推进机制,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对中省巡视交办问题线索进行直查快办。始终把办理中省巡视交办问题线索作为“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抽调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力量,进行集中核查。四是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落实省市派驻机构改革要求,撤销53家纪委、纪检组,在全县设置综合纪检监察组12个,覆盖监督全县53家县一级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在镇办设立派出监察组18个,有效打通了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二)强化日常监督,贯通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认真履行协助职责。紧扣“五责五化”要求,完善“三位一体”和“3+2+5”工作机制,贯通落实“两个责任”。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监督关口前移,监督重心下沉,监督重点聚焦,突出“6+1+1”监督重点,制定了《山阳县纪委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全面推行“听看访谈、督查报函”八字监督法,不断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三是加强教育强监管。加强党风党纪党性教育,依托县廉政教育中心,教育党员干部2400余人。扎实开展“以案促改”,选取汇编扶贫领域38个典型案例,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质效,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了《贪与悔》《蜕变的灵魂》等警示教育片60余场次,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进一步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聚焦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彰显。一是提升政治巡察能力。每轮巡察进驻前,集中利用2-3天时间,邀请审计、组织等部门专业人员重点围绕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严守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封闭式培训、考试,不断提升政治巡察能力和水平。二是巡察工作压茬推进。推行“常规巡察+扶贫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模式,5月上旬启动了县委第七轮巡察,5月中旬启动了县委第八轮“八个了之”专项机动巡察,11月上旬启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机动巡察,11月下旬启动县委第九轮的常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三是突出问题整改。紧盯本级巡察整改,对第四轮被巡察单位整改较差的镇办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并全县通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四)重拳惩贪肃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纪检监察对象50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96人次,第二种形态203人次,第三种形态5人次,第四种形态4人次,分别占58.3%、40%、0.9%、0.8%,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严查各类腐败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问题线索483件,立案247件、党纪政务处分208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堵塞制度漏洞。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发现问题,下发纪检检查建议书35份、监察建议书11份,督办整改问题、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制度,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五)突出专项整治,严查群众身边腐败。一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抓长,节前下发通报常警示、节中突击检查抓现行、节后集中查处强震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抓常,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等专项治理。二是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以“助力脱贫攻坚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大调研”和“访真贫、查实情、严执纪”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八个了之”专项整治,着力开展“十必查、八必核”;紧盯扶贫领域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开展常态化、压茬式监督检查,不断拓宽线索渠道。聚焦“两类重点村”,持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针对“蝇贪蚁腐”问题,采取提级办案、直查直办、协作区办案、纪检监察室包片督办等措施。三是严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问题。持续巩固秦岭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生态环境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行为。四是严查破坏营商环境领域腐败问题。紧扣省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对职能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便民服务作风、“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运行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五是严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聚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定不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六是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联合县科教局、卫健局等15个专项整治参与单位,集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一是注重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加强学习教育、检视问题、调查研究、整改落实,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时限、责任、要求“三个落实到位”,切实以问题整改锤炼作风、破解难题,不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二是注重能力建设。针对能力不足问题,对机关人员力量全面混搭,互相学习,互相提升,通过举办的培训班,选派优秀干部跟班学习,参与省市县重大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三是注重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办案安全制度、下访联系群众制度、纪律作风监督卡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作风,促使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四是注重规范化建设。建立了信访受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6个工作流程,完善纪检监察对象数据库,认真落实信访、执纪办案内网监督管理制度、巡察数据信息网上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执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为:中国共产党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1个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7人;本单位实有人员48人。其中,行政42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收、支总计1144.1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增加231.21万元,增长25.33%。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人员和办公场所,增加了办公用品购置费、巡察专项经费、专案专项经费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收入合计114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18万元,占10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114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50万元,占45.49%;项目支出623.69万元,占54.51%。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44.1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231.21万元,增长25.33%。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人员和办公场所,增加了办公用品购置费、巡察专项经费、专案专项经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616.03万元,调整预算数1144.18万元,决算数1144.1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85.7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6.04万元,占89.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7万元,占5.82%;卫生健康支出20.23万元,占1.77%,住房保障支出31.34万元,占2.7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用经费5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21.5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18.4万元,完成预算的85.5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8.4万元,与2018年21.6万元相比,减少了3.2万元,下降了14.81%,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规模和次数,降低车辆运行次数,履行节约。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1.5万元,决算支出18.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1万元,下降14.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万元、占90.76%。公务用车保有5辆。公务接待1.7万元、占9.24%,2019年共接待18批次,243人次。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9年因公出国(境)0批、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支出完成预算的100%,当年未发生此类费用,与2019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7.6万元,支出决算16.7万元,支出完成预算的94.89%,与2018年支出的19.8万元相比,减少了3.1万元,下降了15.6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厉行节约,费用降低。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务接待18批次,243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预算3.9万元,支出决算1.7万元,支出完成预算的43.59%,与2018年支出的1.8万元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下降约5.56%,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逐年降低“三公经费”政策,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9年培训费预算17.5万元,支出决算17.5万元,支出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培训费支出17.5万元,与2018年支出的18.1万元相比,培训费减少0.6万元,下降了3.3%,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降低费用。2019年培训费预算与决算一致,严格按照会议预算执行培训会议费用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9年会议费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1.75万元,支出完成预算的87.5%。2019年培训费支出1.75万元,与2018年支出的1.85万元相比,会议费减少0.1万元,下降5.41%,主要是用于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费支出,历行节约,压缩会议费用。2019年年初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1.75万元,减少0.25万元,短预算1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会议规模和次数,费用降低。

六、2019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20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日常公用经费预算104.5万元,支出决算58.71万元,支出完成预算的56.18%,其中,办公费22.25万元、印刷费4.5万元、水电费4.01万元、邮电费4.5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工会经费6.7万元、劳务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1.1万元。与2018年79.74万元相比,减少21.03万元,下降26.37%,主要是科目调整,进一步厉行节约,压缩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9.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拥有公务车辆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购置公务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委开支的在职干部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纪律审查和巡察工作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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