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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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召开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八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0-12-24来源: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 [关闭]


12月23日上午,山阳县召开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八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申海同志主持,县委各常委,县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县委书记张国瑜同志作了讲话。

会上,刘申海通报了我县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县委巡察组组长高树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县委第十一轮被巡察单位县财政局、王阎镇就抓好整改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张国瑜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巡察监督,督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继续涵养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只争朝夕、真抓实干,推动山阳新时代各项工作取得新气象、新作为。要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围绕“三个聚焦”要求,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健全巡察体制机制,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效贯通,提高监督实效。要坚持从严从实,扎实做好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敢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要加快规范化建设,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巡察组要认真贯彻县委工作要求,严守职责边界,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坚决克服人情社会干扰,敢于动真碰硬,以过硬的作风树立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刘申海强调,一要层层传导压力,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县委开展的巡察工作是对各单位的“政治体检”,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二要勇于担当,切实发现存在的问题。巡察干部要有斗争精神,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敢于发现问题。三要严督实改,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效。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四要结合实际,切实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要对标中省巡视要求,规范巡察工作流程,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镇党委书记、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巡察办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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