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丙港同志主持县纪委监委全面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陈学平同志分管县纪委监委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县委巡察办、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信访室、案管室。
金 博同志分管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宣传部、廉政教育中心。
叶富山同志负责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工作,协助分管第一纪检监察室。
王晓红同志协助分管宣传部、廉政教育中心、第二纪检监察室。
张新智同志协助分管案管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张 力同志协助分管办公室,信访室、第四纪检监察室。
陈民生同志协助分管组织部、审理室、第五纪检监察室。
徐 涛同志协助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六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