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波同志主持县纪委监委全面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樊擎天同志协助分管县纪委监委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廉政教育中心。
陈学平同志协助分管监督检查及审查调查工作。分管信访室、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叶富山同志负责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工作。
王晓红同志协助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廉政教育中心。
张新智同志协助分管信访室、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张 力同志协助分管办公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陈民生同志协助分管组织部、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