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纪发〔2020〕30号
中共山阳县纪委
山阳县监委
关于组织签订2021年度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过节承诺书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纪工委,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山各单位,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坚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刹住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歪风,现就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签订2021年度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承诺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签订范围:全县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
二、组织方式:承诺书的签订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统一组织实施。
三、承诺书管理: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本人保存,一份所在党委(党组)存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各级党委(党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签订好的承诺书和签订情况统计表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408室。
附件:1.2021年度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承诺书
2.2021年度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承诺书签订情况统计表
中共山阳县纪委
山阳县监委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1
2021年度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承诺书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和节日不正之风,净化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环境和政治生态,本人郑重承诺,并自觉做到:
1.绝不违规公款吃喝、互相宴请、同城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接受“一桌餐”“老板家宴”吃请;
2.绝不违规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绝不违规使用工会会费滥发福利,绝不违规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绝不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绝不违规报销差旅费;
4.绝不违规公款旅游,或借公务出差、培训学习考察之机游山玩水,变更行程绕道绕远,或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
5.绝不在下乡检查、考核、调研过程中接受土特产品;
6.绝不违规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7.绝不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绝不利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绝不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等;
8.绝不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
9.绝不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绝不在工作日期间饮酒;
11.绝不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12.绝不违反换届纪律,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
13.绝不收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包括“红包”、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
14.绝不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
15.绝不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
16.绝不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已有以及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敬请组织和社会监督。
承诺人: 职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