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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监督推动房地产开发商退费2.6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08-16来源: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 [关闭]

“老李,你收到开发商退回的80块钱没?”

“收到啦收到啦。”

近日,“不动产登记退费80元”成为山阳县碧水华庭小区业主们热议的话题。这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县纪委监委开展室组联动监督,为民办理的又一件实事。

之前,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碧水华庭小区在代预收不动产登记费中存在疑似不合理收费问题,随即向县纪委监委做了汇报,经分析研判,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与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联动开展核查。

核查组入户走访碧水华庭业主25户,询问预收不动产登记收费情况。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详细了解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经查,碧水华庭小区开发商在提前代收不动产登记费时,每户多收80元首次登记费,共涉及328户。

对此,县纪委监委责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开发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多收的不动产登记费后。截至7月底,碧水华庭小区开发商已委托碧水华庭小区物业中心向328户业主退费26240元。

事后,县纪委监委跟进监督,责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定期举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历史遗留问题研判会等,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和标准。在启动不动产登记前,要随机抽查部分业主,实地核查具体缴费情况,坚决杜绝开发企业违规收费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监督,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对相关问题线索的处置,以有力的监督为群众利益‘保驾护航’。”山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徐涛表示。

[网络编辑:山阳县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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