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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提升“三化”建设水平 助力纪检监察
发布时间:2022-12-19来源: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 [关闭]

近年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工作规范运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县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处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末端”,面临着设施不齐、能力不足、质效不高等现实问题。对此,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纪委监委对标全省县(区)纪委监委工作规范运行视频会精神,精准把握内涵本质,结合市纪委监委相关实践要求,着力提升县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简称“三化”建设)水平,抓点示范、一体提升,强力推动“三化”建设释能促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以“三高”精准发力,建设坚强稳固的战斗堡垒。聚焦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最现实的设施设备不优等问题,稳步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一是高标准完善设施设备。按照有机构标识牌、有纪检监察办公室、有标准谈话室、有举报箱、有宣传栏等“五有”标准,改造升级全县31个纪检监察组织办公办案和谈话场所,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内、外网,统一标准配齐录音笔、测温仪、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全程录音录像等基础设施,确保“机构、阵地、设备、制度”四个到位。二是高标准抓点示范引领。对标《全省县(区)纪委监委工作规范运行指引(试行)》相关要求,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十里街道纪工委、漫川关镇纪委等7个镇街和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等4个派驻机构廉政档案、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等进行全面规范提升,打造硬件设施标准、软件资料规范的样板示范点,以点带面迅速掀起全县“三化”建设热潮。三是高标准促进作用发挥。完善谈话室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建用并重推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监察组)共用谈话室,同步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累计在谈话室开展谈心谈话1082人(次),各纪检监察组织累计在谈话室依规依纪开展审查调查谈话1306人(次)。

以“四好”创新机制,汇聚规范高效的不竭动力。聚焦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程序杂乱等问题,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9项,规范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一是把好线索处置“总阀门”。制定《山阳县规范办理检举控告和处置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试行)》,依托全县信访检举举报平台,突出“集中管、规范转、深入研、精准处、高效办”五步工作法,分类细化台账,多方梳理甄别,综合分析判断,强化问题线索动态管理,规范提升处置质效。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县接收信访举报325件,同比下降19.4%;处置问题线索404件,同比增长11.6%。二是管好案件查办“全流程”。制定了信访举报、初步核实等工作流程图10张,出台了制定《山阳县纪委监委协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审理案件暂行办法》《山阳县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工作绩效年度考评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19个,修订完善审查调查等文书模板301个,印发镇(街)纪(工)委、派驻机构工作规范运行《操作实务》。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倒逼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规范化水平提升。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县立案215件,同比增长37.8%;结案259件,同比增长59.8%;涉及科级干部19人,同比增长221.3%。三是做好执纪审查“大文章”。制定《山阳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山阳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试行)》,有效提升了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启“室组地”联动监督4次,发现问题线索23个;启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核查问题线索15件。同时,融合执纪审查“前半篇文章”和“后半篇文章”,注重构建监督、执纪、整改、提升闭环工作格局,督促县科教局、县发改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以案促改3次,整改问题17项,完善制度20余项,治理效能更加彰显。四是抓好办案安全“生命线”。深刻领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办案安全与审查调查“1”与“0”的关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不定期对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审查调查依法依纪、文明安全进行,持续保持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以“五强”夯基固本,锻造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聚焦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干等问题,持之以恒加强学习培训和实践练兵。一是加强人员配备。2020年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154名编制中空编缺员61人,空编率39.6%。经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制定了《山阳县纪委监委解决纪检监察系统空编缺员问题工作推进方案》,主动向县委汇报争取支持。通过省考招录、组织选派、镇(办)择优调任等方式,重点补充法律、财会、审计、中文等方面专业人才。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新进干部54名,空编率降至4.5%,干部力量得到充实。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利用山阳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常态化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内容,用党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建立了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修订完善了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调整优化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四边”工作法,推动工作高效开展。三是加强干部培训。围绕主责主业,利用“青年夜校”、跟案实战锻炼、“书香机关·清风荐读”读书班、“订单式”教学等“精准滴灌”提素模式,建立“以老带新”有效“传帮带”机制,帮助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截至2022年11月底,山阳县纪委监委举办“青年夜校”16期,“书香机关·清风荐读”读书班9期,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先后选派67人参加省市县纪委监委以案带训,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检查3次,完善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管制度6项。四是加强业绩考核。出台了《山阳县纪委监委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注重从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综合考评;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奖优及惩戒挂钩,通过肯定鼓励、提醒纠偏,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和干劲,让先进有“奔头”,让后进有“压力”。截至2022年11月底,共有9名纪检监察干部被提拔使用、10人晋升职级,11人获省市县表彰奖励,形成了“靠实干立身、凭实绩说话、用实效检验”的鲜明导向。五是加强干部监管。认真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严禁”》。制定《山阳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修订《山阳县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监督卡”制度》《山阳县纪检监察系统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和干部职工请休假、外出报备制度》等管理制度6项,不断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等制度,以严管体现厚爱,有效防止“灯下黑”。

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抓手和丰富载体,解决了设施设备落后、人员力量不足、工作程序杂乱、能力素质不强、案件质量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等系列问题。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是认识论、方法论、实践论的有机统一,三者相互承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基层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力、全面提升、一抓到底,以‘三化’建设工作的扎实成效助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山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来源:山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张小华
审核:张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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