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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学思践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2-11-24来源: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 [关闭]

近期,山阳县纪委监委通过线上推送+线下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组织学习把握精神实质。县纪委监委通过山阳县纪检监察网、山阳纪检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推送、转发《规则》原文、解读文章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整理编印《规则》学习手册,确保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人手一册,方便随时随地学习。先后召开县纪委监委常委会、干部职工会、县直派驻机构工作座谈会等,组织干部开展学习研讨交流,为践行《规则》打好基础。

突出重点强化政治监督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自觉将《规则》要求融入监督执纪实践,在抓好自身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盯紧盯牢“关键少数”,结合驻在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参加会议、听取汇报、谈心谈话、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统筹衔接专项监督、节点监督、党内监督等,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增强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

协作联动提升派驻质效。《规则》对“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组组”协作的各项工作都进行了具体规定。县纪委监委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山阳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试行)》《山阳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启“室组地”联动监督4次,发现问题线索23个;启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核查问题线索15件,有效提升了监督质效。

下一步,山阳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规则》,切实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不断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山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詹小庆
审核:张小华

[网络编辑:山阳县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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