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2022年10月25日《关于毛某某等6名同志进行廉政鉴定的函》已收悉,经核查……”近日,山阳县纪委监委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程序和格式向县委组织部复函,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党内监督、大力锻造清正干部队伍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干部提拔、工作调动、职级晋升等廉政情况严格审核,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在收到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书面函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向县纪委监委信访(案管)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相关纪检监察室等室部发出党风廉政意见查询通知单,对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等内容进行分级查询,结合干部廉政档案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集中会诊、精准筛查、严格把关,最后形成综合意见,经相关领导会签后,出具廉政意见复函。坚持做到有“病”说“病”、有“患”言“患”,不回避、讲原则,对有“硬伤”的干部亮“红灯”,对被诬告的干部开“绿灯”,为县委选拔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画像”。
据了解,为进一步客观、公正、严肃地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在廉政意见回复中因漏报、错报、误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造成回复意见不精准或有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准确、真实。
“选人用人是地方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守住纪律红线和廉洁底线,护航山阳清正干部队伍建设,为清廉山阳建设提质增效打牢基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68人(次)。
来源:山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詹小庆
审核:张小华